孝第二节
我国的孝道历史悠久,自西周开始,就有了孝道。而其中影响最广的,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。“孝”的最终目的就是繁衍后代,这个观念早在西周的时候就已被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。当时的人认为,祖先赋予了我辈生命,因此,就要把祖先的生命传延下去,生生不息。
孟子在评价舜结婚时说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,君子以为犹告也”。意思是:“不孝有三种,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。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,这就是无后,但君子以为,和告知了差不多(因为舜出家在外,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)。”也就是说,孟子的原话里,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——不生孩子就是不孝。而是认为最不孝的,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应尽的责任。
孟子《离娄上》写了三种不孝行为:“于礼有不孝者三事,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,无后为大。”意思是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,即最大的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他不是说断绝后代为最大不孝。他认为最不孝的就是容忍父母去干不义之事,而作为晚辈不去劝说,放任父母的错误扩大。由于历史的误传,而使得封建社会中普遍文盲的老百姓信以为真,把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都曲解为“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”。在“忠孝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,这句话就成了罩在人人头顶的紧箍咒,具有极大的魔力。一般人为了不断后,无论贵族还是庶民,都视为圭臬,自觉奉行。于是,实在无法生育的人家,为了不断香火,为了延续后代,便产生了过继、抱养等一系列无奈而折中的社会现象。在重男轻女的历史沉疴影响下,一些人非要生个儿子不可。计划生育实行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,但前些年在农村还有生三胎四胎的,甚至七胎八胎的,就是为了生个儿子,直到生了儿子才肯罢休。就在现在,有些人生不下儿子死不瞑目,于是绞尽脑汁的想办法,或雇人生育,或借腹生子,或公然讨小老婆,或养情妇,如此等等,不一而足,这些就是这种封建残余思想的升级版,现代版。
虽然孔孟是一道,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,已经较孔子时代有所进步。从不孝的第一条,即最不孝——“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”就可看出,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。而在孔子时代,孝和忠的表现,就是哪怕明知道父母有错,也要认可。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,一般都要全盘接受,不得反抗。即便要指出也得非常委婉,特别注意方式、技巧,一般是不能随便指责父母的。
第二条“家穷亲老,不为禄仕,”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大不同。孔子认为“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”孟子认为要积极从事社会活动,要用实际行动来赡养双亲。放在今天,就是要勤奋工作,努力奋斗,多挣钱,有了更好的经济基础才能更好地尽子女的责任,才能多尽孝。对于现在的许许多多的啃老一族来说,他们游手好闲,无所事事,整日梦游睡大觉,每天上网玩游戏,经常伸手要父母的钱维持生活,恬不知耻,没有自尊,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浑浑噩噩,应该鄙视和批判。以前动动嘴,也许可以,那时候都穷。现在,对老人的孝敬不仅要在精神层面,更重要的是要在物质层面,二者都很重要,缺一不可。说到这里,使人不由联想到,这些年来,新出现的一种家庭内部的长幼次序的变化现象。以前,不管什么家庭,老大就是老大,不仅是年龄上的老大,也是家族内部排序上的老大,更是弟兄姐妹必须尊重和受支配的老大,三纲五常,长幼有序,始终维护着老大的尊严和无可争议的地位。现在却不同了,家庭内部,不管男女,谁对老人孝敬,谁对家庭的贡献大,谁就是老大,谁就说了算,尽管你是年龄上的老大,但你对老人尽的责任少或不尽责任,那你的老大就是有名无实,也没人待见你这个老大。遇到老人的重大事务,比如,过寿,求医,住院,搬家等,老人以及兄弟姐妹都是找实际的老大商量,这可能也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吧。一般而言,家里的老大都对家庭的建设作出的贡献相对要大,牺牲也多,但很多人却认为,老大多做贡献是应该的,谁叫他是老大呢!事实上,许许多多的老大做了许多奉献,而被认为是应该的,有时,当老大真是有苦难言!有苦难言!!所以,老大难当呀!当老大必须付出的更多,才能叫大家服你,作为老大就要加倍努力,多做奉献,才能确保老大的地位!这是插曲。
如此看来,“无后”反而排在第三位,并不是什么真正的“为大”。我们可以通过孔、孟儒家思想的发展,看出“不孝”定义的发展。当然,孟子的《离娄上》也好,孔子的《孝经》也好,其所宣扬的孝道,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。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,要辩证的看待。
春秋战国是中国奴隶制走向灭亡,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。随着宗法奴隶制的日趋瓦解,出现了“礼崩乐坏”的现象。孔子认为要稳定社会秩序,必先稳定家庭,如果不树立家长的权威,就无法达到家庭的稳定,进而也就无法稳定社会。所以,孔子提倡“孝”。
孔子对西周的“孝”进行了继承发展和创新:强调“孝”要建立在“敬”的基础上。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,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,尚不足以为孝,更重要的是要“敬”,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籍。主张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。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“敬”,如何表达出这种“敬”呢?就是行为要符合礼,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,子曰: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”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,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。把“孝”与“悌”结合起来。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弟。”“其为人也孝悌,而好犯上者,鲜矣。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”。悌:敬兄,而敬兄长的实质,则是要求人们将家庭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,所谓“出则弟”就是这个意思,它主要表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。孔子认为父母即便有错也要忍让,也要听话,不能顶撞,但也同时认为,父母若有错,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,以免陷父母于不义,这就是他所说的“事父母几谏”。“几谏”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群体利益两个方面,具有一定的民主精神。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,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——仁。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,“仁不仅是孝的人性根源,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”。仁是人们意识行为的最高准则,是一种普遍性原则,要实现这一原则,必须有一个便捷的通道,这就是孝。“仁者,人也,亲亲为大。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,这就使孝从宗族伦理转化为家庭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