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方案》工作现已经全面启动,请我社区独生子女家庭人员尽快到社区登记办理:
一:参保范围
1、独生子女出生年龄在年1月1日出生以后的至年12月31日范围内即可参保;
2、0-16岁独生子女为第一参保人(户籍必须在我辖区内的子女),0-16岁独生子女父母为第二参保人。即以家庭为单位参保,一年一保,独生子女与父母同进同出。
二:参保费用
年1月1日-年12月31日(10元)
年1月1日-年12月31日(10元)
三:办理期限
年1月5日-1月12日
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,携带独生子女的户口本复印件、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独生子女证复印件,到社区办理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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